第164章 不留遗憾(2/3)

,而已富有张力。

别人扭胯可能有点马叉虫,油腻什么的,但是他就不一样。

他做出这种动作后,会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,仿佛雅俗共赏一般。

“啊啊啊!我要死了!”

“李羡鱼好帅啊,哥哥看我!我要给你生孩子!”

“李羡鱼牛皮!李羡鱼老公!”

“李羡鱼,跳的好呀,再来一个!”

“........”

观众们纷纷给予尖叫,赞赏。

场内的气氛顿时进入了另一个高度。

这首歌结束之后,李羡鱼拿着麦克风,笑着看着观众们。

“谢谢大家的支持,请大家理性追星啊,小姐姐们喊我老公我可以理解,但是哪位带着孩子的老哥,你喊我老公,这就...”

李羡鱼哭笑不得,摇着头看着前排的哪位面色激动的老哥说道。

“因为我喜欢你呀,这是我们的儿子!”

老哥立马顺势高喊一句,直接把李羡鱼给逗笑了。

神特么这是我们的儿子!

这位老哥不要脸起来,是真的猛啊!

“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,但是别忘了,今天是我爸的演唱会。”

“算起来,我出道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,不知道我的演唱会什么时候才能举办。”

李羡鱼有些感叹的说道。

歌手的终极目标,除了领奖外,就是开演唱会了。

人数要多,场地要大,这才能彰显出歌手的实力。

“对了,我的第一张专辑,大家都买了没有?”

“这可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张专辑,里面有很多我的心血之作,如果没有买,一会听我唱完歌记得赶紧买啊!”

李羡鱼笑着给自己打了个广告,随后给了音乐老师一个手势,让他把接下来的伴奏放出来。

音乐响起,现场的欢呼声再次响起。

一些不明所以,对这个前奏陌生的观众们,看到四周这些观众们的异样,有些疑惑。

卧槽,这首歌是什么歌啊?

来头这么大,前奏刚出来,你们就开始欢呼了?

“这首歌是李羡鱼专辑里面那首!”

“我的妈呀,我可以喜欢这首歌了,没想到居然还可以听到现场版本的!”

“呜呜呜,妈妈我出息了,这首歌我一定要录下来一会发朋友圈!”

“夜曲!YYDS!”

“这个前奏太特么的好听了,无敌好听,我的耳朵怀孕了!”

“呵,光是这个前奏,我可以不客气的说,直接秒杀当前华语乐坛百分之九十的歌!”

“妈耶,这首歌听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我就是因为这首歌喜欢上李羡鱼的!”

“.......”

周围那些观众们,听着附近人的话语,这才知道这首歌是这个来头。

不行,我怎么感觉我有点落伍了呢?

等演唱会结束了,一会要去买一份李羡鱼的专辑,好好的听一听。

《夜曲》的前奏,优美的像一幅画似得。

它有着丰富的音阶跳跃,仿佛跟水流一般,层层渲染铺开。

李羡鱼察觉到了观众们的悸动,他微微一笑。

开玩笑,周董的封神之作,不管前奏还是歌词,在前世拿奖拿到手软好吧!

直接把当时的主流音乐,镇压的动弹不得。

销量跟传唱度,更是高的离谱,当时亚洲包括欧美一些国家,就是因为这首歌知道了周杰伦的名字!

本来这首《夜曲》,李羡鱼是决定拿来当王炸用的。

可是棒子国的艺人不给力,始终比不出来他这张牌。

纵观整个华语乐坛,老一辈的音乐人被老李打趴下来了。

年轻一代的音乐人,没有一个够他看的。

这不,他寻思着既然没有敌手,还不如直接拿出来激励后辈算了。

李羡鱼用脚尖打着节拍,他慵懒的坐在王座之上。

面前的舞美们翩翩起舞,长裙不断摇摆。

就跟不断像他献媚一般。

李羡鱼低着头,眼眸注视前方,没有丝毫留恋。

“一群嗜血的蚂蚁,被腐肉所吸引,我面无表情,看孤独的风景。”

“失去你爱恨开始分明,失去你,还有什么事好关心。”

“当鸽子不再象征和平,我终于被提醒,广场上喂食的是秃鹰。”

“我用漂亮的押韵,形容被掠夺一空的爱情。”

“啊,乌云开始遮蔽,夜色不干净,公园里,葬礼的回音,在满天的飞行。”

“送你的白色玫瑰,在纯黑的环境凋零——”

“乌鸦在树枝上,诡异的很安静,静静听,我黑色的大衣,想温度你,日渐冰冷的回忆。”

李羡鱼没唱出一句歌词,舞美们就会做出相应的动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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