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 银县镇守使(2/2)

却实实在在的是宁州军队,效忠宁氏,捍卫边疆,至死方休。

铁旗营、平远营、银县营加上六个游击所,各军合计有四千人,算得上是兵强马壮。

前任镇守使宁世检因为兵败被撤职,想到自己将在晚生后辈李默手下做事,宁世检就十分不乐意,上面也觉得不妥,便将他调回宁州,接替他执掌平远营的人叫方伯言,据说跟方家有点亲,资历虽老,出身不高,所以在李默面前很拘束。

至于银县营,实力弱小,主将马驯駲自知惹不起李默这样的皇亲国戚,一直恭顺的很。

身为一地最高军事首长,李默也算得上是一方大员了,也就有了开府的资格。

地方大员为了方便行政招募一些幕僚做助手乃是顺理成章的事,都尉、县令也可以招募助手,但这些人只能算是私人幕僚,在幕后工作,不能直接处理官面上的事。

像李默做绛县县令时,就招募徐文胜为助手,徐文胜在幕后为他处理文书账目,但属于私人帮忙性质,对外只是李默的附庸,必须以李默的名义行事。

到了镇守使一级就不同了,其所招募的幕僚是有正式身份的,这个身份是得到外界承认的,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处理政务。

幕府的员额不定,也没有具体的官职规定,但有几个职位却是必不可少的,其一是副使,此人担当着整个幕府总协调人的角色;其次是判官,具体分管某个事项;再次就是掌书记,为幕府文案总管,管理书籍文档,判来往公文,地位很要害。

除此之外,还有若干参随,受府主差遣,临时掌管某一方面事务。

参随与判官的不同在于,判官所判之事一般是固定的,府主聘用时便已定立,在职权范围内判官有独立行政之权,其权力源于制度授权,而参随需附庸于委托人,职责变更较大,亦无直接行政的权力。

李默聘孙大牙为副使,徐文胜为掌书记,小七、二胖、林哥儿为参随。

聘宁州名士裴如卿、萧震川为左右判官,裴如卿判军政,萧震川判军事。

这两个人都是宁德胜推荐给李默的宁州精英,为了请动二人出马,宁德胜不辞劳苦,亲自登门造访,颇费了一番口舌的。<igsrc=/iage/1797/2483751webpwidth=900> app2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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