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七章:大清算! 推迟一天完本(1/8)

,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,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。黑雾。    浓厚如山的黑雾。    这是进入魔域的第一反应。    恐怖的黑雾,令人看不清眼前的一切。    魔域当中。    许清宵感应着这片区域。    下一刻,随着他体内的三魔印出现,当下周围的魔气,疯狂没入许清宵体内。    很快,大量魔气消失,周围可见。。    “这些魔气,缠绕此地几百年,大魏历代一品都在此镇压,却没想到你一来,便将这些魔气全部吸收。”    吴铭有些惊讶。    忍不住感慨一声。    他们在此镇守,就是压制这些魔气,防止魔气泄露,仙尸本身没有什么大问题。    只要不复苏,基本上影响不到别人。    但这些魔气一但泄露出去,会滋生大量魔物,最重要的会暴露出仙尸位置。    这就是镇压的原因。    “吸收完这些魔气之后,往后无需在镇压,师父和师叔也能安享晚年了。”    许清宵淡淡开口。    然而,吴铭却摇了摇头,不过他没有多说什么,领着许清宵前行。    很快。    两人前行一小会。    一道身影,便出现在许清宵眼中。    不远处。    是一具仙尸。    如人一般,没有任何区别,不过相貌很英俊,披着长发。    他周围魔气弥漫,大量的魔气从他身体扩散而出。    是当初镇压魔神,染上的魔气。    所以,与其说这是一具仙尸,倒不如说是一具魔尸。    魔气缠绕在仙尸周围,如同封印一般,将其镇压。    随着许清宵到来,这具仙尸并没有任何动静,显得无比安静。    他没有动静。    许清宵倒也直接,他知道仙尸没有意识,是天地凝聚而出的存在,负责诛灭凶神,镇压天地阴力的。    所以想要唤醒仙尸,就必须要祭出三魔印。    “师父,你先退一下。”    许清宵开口,让自己师父退一退,免得遇到什么危险。    吴铭没有托大,他往后倒退百丈,而后激活这里的阵法,保护着许清宵。    刹那间。    许清宵凝聚出三魔印。    也就在一瞬间,仙尸顿时有了反应。    吼。    恐怖绝伦的气息弥漫,如同朱圣一般的力量。    准确点来说,这种力量气息,胜过朱圣。    这是天地的意志。    所有阵法,在一瞬间化为乌有,根本无法阻挡仙尸。    哪怕是一缕气息,都是毁天灭地的存在。    这就是仙尸。    是天地意志,令人根本无法阻挡。    怒吼声响起,带着无敌的杀意,许清宵无法阻挡。    但在关键时刻,一枚玉佩升起,出现在仙尸面前,阻挡了这恐怖绝伦的危机。    这是周凌给予自己的玉佩。    是大圣人的玉佩。    这是大圣人的意志,与中洲仙尸对抗着。    最终,伴随着玉佩碎裂后,仙尸也逐渐安静下来了。    几乎又是在生死之间逃过一劫,许清宵也不禁松了口气。    然而,就在此时。    当许清宵意识恢复时,面前盘坐的仙尸,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。    刹那间。    许清宵安静了。    他没有说话,而是静静地看着他。    一人一尸对视。   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一道宏伟的声音,在许清宵脑海当中响起。    “你体内有凶神印记。”    “大祸因你而起。”    “是圣力为你阻挡,否则你必死无疑。”    宏伟的声音响起。    是仙尸的声音。    不过,这并非是对方的意识,而是一种本能的回答。    原本,许清宵应当死在他手中,可大圣人之力出现,为许清宵抵消了杀招。    所以仙尸给予了回答。    “前辈,我体内的凶神印记,是有人种植而入,并非是晚辈自愿,恳请前辈出手,剔除我体内的凶神印记。”    许清宵心神开口,他知道对方没有意识,而是本能回答,但他并没有不尊,而是谦虚,同时凝聚出自己的亚圣之力。    希望对方能明白自己的情况。    然而,后者只是冰冷无比道。    “你体内有凶神的痕迹,这种气息并非是他人种下,而是你自己的选择。”    “凶神印记无法脱离,从一开始,你的选择,就已经注定一切。”    这是仙尸的回答。    让许清宵有些不甘。    他明白对方的意思。    凶神痕迹,指的是异术,三魔印的的确确是有人种在自己体内,可真正原因,还是因为自己修炼了异术,所以三魔印才能如此顺利进入自己体内。    不然的话,倘若自己没有修炼异术,就算是有人想要种下三魔印在自己体内。    也根本做不到。    如仙尸说的一般。    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,自己从一开始就选择了这条路,那么面对这样的结果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    纵然再怎么解释,修炼了异术,就是修炼了异术。    一因一果。    便是如此。    “敢问前辈,还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魔印吗?”    “成圣可否?”    许清宵尝试性的问一句。    成圣可否解决体内的三魔印。    然而,此话一说,仙尸的回应再一次响起。    “不可。”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